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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人对流浪都一直心生向往,但某种角度上讲我并不赞成女性出去长时间流浪,无论如何,这对身体都是种摧残。在路上你得忍受例假紊乱,痛经,以及长时间洗不到热水澡。所以,若是没有足够的决心和勇气,不要轻易流浪。这是个很美丽的动词,在诗歌里,小说中,流浪者的形象总是让人着迷的。但是现实中,流浪是残酷中的浪漫。我希望所有流浪的人,不论男性与女性,最终都能回到出发的地方,并带回自己真正在路上找寻的东西。
流浪者(tramper)与背包客(backpacker)的界限非常模糊,而女性流浪者因自身条件与男性的差异造成了更多的局限,但不可否认女性流浪者的存在。我想尽量将女性流浪者与以上两个概念区分开来。
女性流浪者模式参考:三毛生平及其作品
《新桥恋人》中女主角的生活方式。
女性流浪动机:精神上受到极大创伤。(多为感情因素)
想逃避原本麻木的生活,找寻自身意义。(所谓深度流浪)
生活所迫(失业,四处游学等因素)
部份流浪者是在旅行途中转变而成的。
事实上,流浪的目的,往往就是忘掉所谓流浪的理由!地道的流浪者,当你问及她们理由时,往往是,我就喜欢这样!
女性流浪的特征:
1. 经济。以保障基本安全及健康为底线,极尽所能的节省(具体方式参见下面的能力说明)。不挑剔任何能入口的食物,睡在廉价旅馆的通铺里,小学操场上,火车站候车室里。正常的女性流浪者不会选择高架桥底下,公园树林中和水泥管里!(这里往往是男性流浪者聚居的地方)没有钱了不会向家里要。自己通过打临时工(具体方法参见男士版)攒下一段路费,迫不得已时去救济站,甚至乞讨。
2. 心态。身体上的苦行换来的是精神上了浪漫和彻底的自由。她们迷恋冒险和刺激事物,但同时会把握自己的性命。她们不会为一个地方的景点和吃一个地方的美食而前往目的地。她们把焦点放在自身的经验上:巴士上看到一瞥的花丛,公园里认识了一个捷克流浪者,去赶当地的集市。相机是帮助记录经验的工具,她们不会为拍一些风景去买门票。
3. 方式。出发时一个人,但在路上不会总是一个人。女性流浪者不会独自前往荒野地带过夜(不要说勇不勇气的问题,不要拿克里斯反驳我,这是对女性安全最基本的考虑,流浪者不等于疯子)。虽然在路上你看见的女性流浪者都有伴,不要以为他们总是依附在男性流浪者身边,他们大多是在路上认识的,她们秉承海盗的精神:各取所需,随遇而安。她们知道下一个目的地在哪,也对那个地方的历史人文有所了解,但他们从来不做攻略。她们会有各种新奇的想法并喜欢把他们一一实践!
4. 外表。女流浪者的外表就是让你在人群中一眼看不见的外表。她们往往会融合进当地人的衣着当中。她们可能是齐腰长发也可能是假小子的板寸,可能是地摊上的波西米亚长裙也可能是一身迷彩的民工装。她们可能有些黑,但总不会像男性流浪者那样邋遢。当你注意她们的脸的时候,一定有一种被风尘洗练过的笃定,略显疲惫。她们的背包永远不会装满,松松垮垮的在背上,会席地而坐。随时笑起来或唱起歌,并且喜欢和当地的小孩说话。
5. 邂逅。由于流浪者中男女比例的失衡,女流浪者在路上的艳遇几率大于男性。异性流浪者可以并肩而行,但当一方跟另一方说:跟我回家吧。往往会遭到拒绝。若有幸你和他的下一个目标是一样的,那就一起走吧。如果相反,那就再见。当然也不排除在路上遇见Mr.Right的可能性,但是几率,╮(╯▽╰)╭。流浪者是现实的,不相信爱情或许可以更大程度上的保护自己。
女性流浪者的装备:
她们的装备当然因人而异。若要将流浪者划分级别,相信级别越高的装备越少。学会运用有限的材料创造舒适的旅途和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这无疑是门艺术。这里姑且将背包客分为两级,一般流浪者和超级流浪者。
1. 衣物。一般流浪者会跟据出发目的地气候而异,长时间的流浪者包里会有对付亚马逊森林和喜马拉雅雪山等各种极端天气的衣服,数量小于八套。超级流浪者不在此范围内,她们选择到了目的地衣服破了不够了再去买。包里衣物小于四套。
2. 生活用品。一般流浪者的包里没有化妆品。会用梳子和一根皮筋扎出好看的发式。会有镜子和少量护肤品。超级流浪者则没有化妆品和护肤品,只用手拿头巾束起头发。这样却更加迷人。
3. 户外装备。一般流浪者防潮垫和睡袋必带,登山杖,滤水器,指南针选带。超级流浪者,一概选带,除了刀子和火柴,前者是自卫的最后一道防线,后者是野外生存最重要的东西。
4. 各种证件,本子,笔。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护照等,还有一张纸,写下自己身份,和紧急情况下联系人。这点一般流浪者与超级流浪者类似。他们未必以后会出书,但是流浪的记录是留给自己最好的财富。
5. 电子产品。一般流浪者会选择MP3和照相机,超级流浪者会用口琴替代前者。
6. 少量食物和必备药品。这点一般流浪者与超级流浪者类似。
女性流浪者必备能力:
1. 识别好人和坏人,会基本防身术和摆脱骗子的方法。当然也会与陌生人搭讪,结交朋友。但不轻信任何人。
2. 会砍价会逃票,会厚脸皮耍小聪明蹭吃蹭喝蹭住。(当然,不是骗吃骗喝!)可以不记账但是知道身上还剩多少银两。
3. 能识别周围环境安全与否。
4. 会至少一门技艺在任何地方可以打工生存,如,烹饪,弹吉他,做翻译。当然刷盘子打黑工也是可以的,具体参见男士版。
5. 半个江湖郎中,会基本自救方法和救人技巧。
6. 会缝纫。
7. 会骑自行车,开汽车。
8. 会排遣寂寞。唱歌给自己听是个好方法!
9. 能很快学会当地语言,基本交流,融入当地风俗习惯。
女性流浪者基本评判标准:
1. 一个人出发。
2. 出发的时候,不知道准确的归期。
3. 在路上的时间以年来计算。
4. 逃过票(火车票,景区门票)。
5. 睡过除旅社、帐篷、火车硬座及卧铺之外的地方。
6. 知道目的地在哪,但是不做任何攻略,安排行程计划。
如果有哪次旅行满足以上六条,那么恭喜你,这次旅行可以用流浪来形容了。
个人认为,现实中的流浪者,是更加极端的背包客,他们有很大一部分共通点但又不是等同的人群。他们更加热爱自由并且有勇气放弃物质。流浪流浪,这本是诗歌里吟唱的意象,觉得自己这样去做概括是好蠢的事情,何必要将现实伪装的跟想象中一样。就好像身边若有谁说,我是流浪汉,我是流浪的女子,这必要遭来嗤笑。流浪这个概念本是人们心生臆想的东西,就干脆让它继续朦胧下去好了。好了,你们都被我骗了,看了这么多才发现全都是假话!附:流浪守则(男性版)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806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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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2
有一种爱,叫人永生难忘 - [忍冬藤 ]
重新看《走出非洲》,结束的时候,深夜包围着光亮,空气开始透彻。我唯一能记起的。是末了,streep碧蓝的眼睛,她说,你真勇敢。再多的磨难也难以摧毁一个女人内心的坚韧。
喜欢这个电影,多少是因为三毛的原因。非洲的原因。Streep的原因。但当她带着物资给前线的男人们送物资时,她丈夫一句“你换发型了”我笑了好久。我深深着迷于这样的女子,知道自己有什么,想要什么,无所畏惧,内心清澈。磨难越深,越是支撑,到最后,发现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就真的什么都不怕了。那份从容淡定,优雅敏捷,是打磨过后风尘的女子独有的气息。最爱她和当地土著交流的睿智和赢得男人们尊敬时得体的微笑。她不说过多的话语,隐隐的感情在背后却让朴素的语言充满力量。她没有哭泣,没有脾气。她幽蓝的眼光不再那么深邃温柔,而是散开来,企图看透这一切却什么都看不见。最后的那一点点幸福也被摧毁的飞灰烟灭。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那一瞬间。或许是在猜测,还有什么,我还会失去,除了我自己。在邓尼分的葬礼上,她吟诵诗章为他祝祷。然后独自向着非洲独有的广袤草原走去。我想这是她为数不多的哭泣,即便这样,她也要背对着我们,我看到她握着泥土的拳头不住的颤抖,我心疼的厉害。再大的苦痛,苦杯也只能独酌独饮。嚎啕也好,疯狂也好,你却选择隐忍的承受。你叫我如何不去疼惜这样的女子。
是的我也渴望成为这样的女子,因此四处旅行,安静的看书,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不再抱怨,得体的微笑,智慧的谈吐。但我知,我还差的太远。
她再坚强也终究是个女人。爱情是跑不了的主题,尽管原书中邓尼分的分量不重,电影却把主脉都放在这个男人身上。爱自由的男子对女人来说总有着莫名的吸引力。会拿莫扎特给猴子听的男人定是有能深入女人内心的能力。当他递给他一支笔作为讲故事的酬劳,给她一个指南针让她找到方向,他的存在驱走了她内心的孤独。喜欢他们出去打猎的时光,那种幸福结结实实的存在着,爱情却若隐若现。直至在飞机上,她伸出她的手牵着他,有种叫爱情的东西才会溢出那绚烂的草原。只可惜浪子永远不会属于一个女人,对比草原和爱情,他选择前者。终究最后他也留在了那里,那是他最好的归宿。
若是一个这样坚强的男子,那便是英雄的伟大。若是一个敏感的女子,那便是缠绵悱恻的言情。当一个隐忍的女子一直勇敢的面对着生活的同时,又有着这样一份细腻的感情,这份感情就让人荡气回肠,是哭不出也说不出的悲伤。深沉到让这个女子倾尽后半生所有的时光来回忆在非洲的每一件琐屑。
每一部好的电影,总能道出藏在内心的许多秘密。比如,我喜欢这样的女子,同样会被这样的男子吸引。而这样的爱情,大爱,总让我着迷。没有一句情话,没有任何承诺。但双方的感情在对方的手里都是那么真实,真实到你根本不用去询问,猜测。世间太多磨难,我们能互相爱着就够了,何必去要求那世俗的肯定,道德的规范,法律的束缚呢?这种爱,总在乱世里彰显出特殊的光亮,超越一切。《走出非洲》是,《英国病人》是,《面纱》也是。
这类爱情的片子,看的不会煽人落泪。但是最后深夜里浮想起的,定是那简单干净的话语和质朴的眼神和温和的歌声背后震慑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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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假期只读了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看得很慢,情节平淡,总是走神。但不可否认,越看越冷。没有任何深刻的语句华丽的修辞打动人心。琐碎的描述包裹着难以抵抗的氛围如寒流一般深入骨髓。那些内心的形状与记忆中的孤独时光是如此贴近。
两个哑巴,一个家庭,一个普通的镇子上平常的生活。美国南部工业时代,黑人白人,饥饿贫穷,犯罪暴力。孤独是整个人类的事情。每个时代有不同的故事。变来变去,我们终究是孤独的生来与死去。在生的大河中当我们成熟,学会防备的同时也学会隔阂。人类之间的交流总是充斥着太多的假象。语言是误会的源泉。我们便好像是天生的残疾,交流的缺失与误解充斥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例外,他是个聋子。交流上他只是一个倾听者,和善并且耐心。他成了镇子上最神秘也最受人欢迎的人。
因为爱,所以孤独。人们总以为爱是对等的。所以就有太多的单方守候。辛格对安东尼帕罗斯,那种固执的付出。开始的时候我是不理解的,虽然他们都是哑巴,但是性格完全不一样,安东尼帕罗斯傻乎乎的,没有任何值得称赞的地方。而辛格仍旧那么喜欢他,宠着他,任他胡作非为直至被送进精神病院。对于辛格来说,安东尼帕罗斯是精神上的依靠。是他诉说的对象。尽管安东尼什么都不明白。这种友谊在身边随处可见。奇怪的人性。
米克,那个痴迷音乐的女孩。将自己的世界分为里屋和外屋。住在里屋的,是音乐和辛格。外屋的则是学校,家庭,所有的日常记忆。她喜欢辛格,每天会假装不经意的遇见他,和他交流些什么,然后全部记下,以便日后温习。她总觉得辛格是唯一懂她的人,辛格走进了她内心深处,因为他的沉默。
太多的感情,游离漂浮在空气中。就好似那个刺猬的寓言,寒冷的冬天互相取暖,互相依偎,靠的太近会被刺着,太远又会太冷。所以需要不断的尝试找到最佳的距离。某些人总会被单方面的认定并让他住进心里。而你却永远在他的内心的外围徘徊。你在乎的不是他,只是他存在于你内心的轮廓。这个轮廓与本人不是同一样东西,这是爱么?虚幻。越爱越孤独。你便是孤独了就越想对他诉说,刺猬之间的距离总不是那么好把握的。因为你疼不疼可不像刺猬那样反应得够迅速。殊不知没有回应或许是最好的回应。
我是那么的孤独想要诉说内心的情意。你便看着就好了。何必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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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半生缘 我想上海那样一个世界还是离我太遥远了 难以去深刻体会
人心底的声音 还是听得见的
比如 曼桢一句: 世钧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沧海桑田 新仇旧恨。。。。。。。。。。。
她 笔下的人物永远都是那么无力
被物质牵引着,以及这个社会的世故
永远无法摆脱
所有的人身上的缺陷都是那么明显
在悲惨的世事中苦苦挣扎,衍生的邪恶似乎是对这个世界绝望后的报复
张厉害就厉害在这里
她能将这些事故背后一个人真正的内心挖掘出来
没有善恶之分 一切出于人之本能
叫你恨一个人都恨不起来 爱也爱不上
只会哀叹这个世界凄惶
我不喜欢她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直面人性
但不可否认她的才华
对世故的窥察 无人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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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64年前的今天
圣艾克佩苏里驾驶飞机离开科西嘉
没有返航
在飞行时死去 或许是很美的事情
至少 那里离天空很近
这本书自习的时候 总放在包里
在用它练习听写
很慢很慢的重读它
你知道,当一个人非常悲伤的时候,总是喜欢看日落的.
你一连看了四十三次日落那天,你就是这么悲伤吗?
小王子没有回答“请你驯服我吧!”他说。
“我是很愿意的。”小王子回答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还要去寻找朋 友,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
“只有被驯服了的事物,才会被了解。”狐狸说,“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 任何东西的。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 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服我吧!”
“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小王子说。
“应当非常耐心。”狐狸回答道,“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 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 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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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回转
六月降临
与奋斗有关的光影
与自由的仰望有关轮廓
雨水充沛
夏日
新生的生命
在苦难的最后
扇动翅膀
去捕捉阳光和水的呼吸
——纪念六月诞生两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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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都迷恋带咖啡因的东西
不是瘾
咖啡让我保持敏感
巧克力让我感到幸福
可乐让我感到青春还没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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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是黄瓜,两根。在教室里大肆的嚼着,我想我为什么要买两根。有吃不完的可能。喜欢黄瓜留在唇间清爽的感觉。恩,就是这样。
做去年没考过的试卷。算算分,还是没过吧,你看我就是这么没长进。我妈很开心的说暑假过来给我煮饭。我没有说什么。今天早上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一瞬间被15岁的黑暗吞没,我想起了那段日子,我早已是不去回忆很久了,刹那间那种歇斯底里的感觉灌满全身,非常坏。用鱼线一点点捆束手指,用力的,勒出血的。烟头烫伤脊背。刀刃在皮肤上划过把手塞进嘴里一点点咬。强烈的恶心,却吐不出身体里的污秽物。终日寒冷的房间,没有光线的房间。蜷缩在阴暗中的孤魂夜夜折磨自己,没有出口,没有出口。
我就是那么歇斯底里的哭了起来,我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个时候的我的绝望。我忘了时间过去不会再来了。我忘了我已经大了,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豪无能力。我没想到对那种生活的恐惧还是那么强大,是的我害怕了忽然,我不曾怕什么怕到哭,一直都能够很好的对抗外界,但是里面的东西,我始终无能为力。
黑暗的那团东西,果然是深入骨髓了的,潜伏着,我依旧厌恶着什么,从未改变。它在作祟。
螺丝的比喻,直子形容的。今天早上,忽然螺丝松动了。我想就是这样。好在大学里的生活将我与那段时光隔绝,旅行的解绳一直在辅助我修复那团黑暗。
但是,并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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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哥哥。忽然的。他大我三岁,我念初一的时候,他念高一。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偶尔会碰面,也不说什么。有一次在公车上遇见他,那个时候我刚升入初中,看上去很混乱,措手不及一般。他坐在那里,我站在旁边。他伸手拿过我装月票的袋子,把上面绕的纠缠不清的绳子一点点解开,也不问我什么,车厢很晃荡,他专心的解着。下车的时候,他正好全部理顺了,交给我。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事情一直记得很清楚,最近总是想起来,好像不说出来会死似的,好像我怕我哪天会忘了这件事。微不足道的,那种淡淡的哀愁与感动这么久后才一点点袭来。当时的我只是木木的,那个时候,在这里说话的我其实还没有出生。自然也不懂得这些东西了。
寒假的时候我去他那里画画,才又开始重新接近他。其实是陌生的,我许久都不曾跟他说过话,只是过年的时候才会看见他。后来鼓起勇气说去他那里画画,去了三次也就不太敢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怯。我知道是我哥哥,但是那些穿着开裆裤躲迷藏打小霸王的日子毕竟太遥远了。虽然我们谁都没忘记过。去那里我也只是专心画,他不指导我什么的,我画得很糟,我是没有什么才华与灵性的,这点再一次被证实,那些光影的玄妙我比以前理解深了很多,但是仍然无法表达出来,技术和七年前的自己是一样的。我很难过。哥哥几乎是不说话的,他指导他的学生画画,偶尔会问我玩户外的事,很好奇。问我在学校里交际的状况怎么样,好像有点担心。他是看过十五岁时不正常的我的。他的女朋友也会过来,他的情感的事我也没问,以致一直都不知道他的女朋友是谁。他是敏感的,可能是学美术的原因吧,对外界一直保持着敏锐的观察力。
我很喜欢我的哥哥。这一点如半夜梦醒一般忽然意识到。虽然曾经也如跟随潮流或是出于嫉妒般认了很多哥哥,但是现在发现,我的哥哥,唯一的,是谁也无法替代的。血缘这种东西,总是有着那种隐秘的力量。不过我更觉得,那些力量,是缘于开裆裤时光的情谊的。想想当年他是为我打过架的,而我也因为他的缘故挨过婆婆的打。可能是因为我太小了吧,四个兄弟姐妹里我显得很不合群,他们玩什么大多时候我只能在旁边缩鼻涕。哥哥年纪离我最近,但是貌似智商发育比快,不太喜欢和我这种小屁孩玩的,至少玩小霸王我从来都没玩过他。在他们开始打乒乓球的日子里我仍然只会拍纸画。我想这就是代沟吧。我记得有一次他画了一只毛绒玩具熊,就是类似于泰迪的那种,很可爱。那种熊他是没有见过的。想象近乎完美。那个时候我就意识到我哥是个天才,至少画画我画不过他。果然他最后走了这条路。高考的时候他考到了苏美。成绩很好。我很开心。我一直以为他会出去闯的,这么优秀。没想到他最后回来了,开了一家画室,在一间大学里当绘画老师。会养一条狗叫十五。仍然保持着捏别人脸的习惯。现在他是不会掐我的脸了,生疏了毕竟。互相看上去如同陌生人一般。记得高三那年过节餐桌上他见到我时,说,妹妹的脸从十四岁之后就再也没变过了。当时我愣在那里。好像听到了什么隐喻。
现在仍然不怎么见面,有QQ但是貌似我们都比较爱潜水。也不知道他的情况。只是这个冬天离开的时候,我悄悄拿走了一张他画室的宣传册,作为某种纪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