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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莲花》的时候,是高三。那个时候关注安妮已久,算不上喜欢。但当时读完的瞬间,内心充满了寂静的欢喜。因为书中超脱的安宁让我远离现实的苦难。这本书一直放在书架上,零零星星的读,随便从哪一页开始向下翻去。从此墨脱成了记忆中去不掉的印记。
新近再读,却是下个月要踏上这条路,在去之前,想重温当年的感觉。认真的从目录翻到最后的图片,在书的边角上写下了与墨脱有关的其他记忆。忽然读懂了许多少不经事时不能意会的语句。
《莲花》与安妮之前的作品有着很大的转变。修缮内心的高远意境让这本书的内容如同封面一样干净,朴实。一贯阴郁,却剔除了颓靡。小说中长篇的对话,都是内省式的语句,没有分辨。所以庆昭,善生,内河的任何言语都将作者暴露无疑。他们都直达内心而没有任何媒介。这种禅修式的独白带来空灵的意境但也远离人性与生活本身。就如同修建一座金字塔,安妮略去了地基与层层砖块,直接建出金字塔的顶端。这是金字塔的焦点所在,但没有砖块的垒砌那庄严的气势必将失去。真正伟大的作品中话语往往是日常的琐屑,作者将那些真正想要探讨的问题隐匿其中,由读者去思索。这样建立起的关联正是一个作品的张力所在。
在人物的表现上,安妮的局限性再次显现出来。从安妮以往的作品中不难归纳出他们的女主角统一的特征,帆布鞋,棉裙子等等。确实很有特点,让人着迷。但《莲花》中庆昭与内河的性格和外表完全可以统一在一个人身上。而善生为何会和内河内心会如此贴近,在最初的相识上,安妮写的并不够细致。他的优秀,理性,孤僻的确让女性容易倾心,但这不是现实中的人,至少,我感觉不到他作为人的本性的气息。对比起早期的作品《七月与安生》,里面的生命就鲜活许多,那些爱恨情仇很轻易的感染了我,结尾的点破更是恰到好处。对比起来《莲花》中的种种,感情的演变,交流的互相碰触都在冷静的剖析中堙没了。
《莲花》故事的结构并不陌生,将旅途和回忆交织起来,两条故事线索,但似乎善生与内河的叙述和墨脱一路的景色与路途描写完全没有干系。作者或许想让庆昭来叙述这个故事,类似的手法如《呼啸山庄》中家里的老仆人去讲述,目的是为了更加客观与可信。庆昭若是作为故事的记录者许多内容大可隐去不再多说什么,这样更好突出主线。若将庆昭作为故事本身而存在,她与善生的关系显得非常苍白,没有更深的含义,也没有将他们的关系与内河和善生的关系作一个比较或是联系。这导致的结果是墨脱旅途的叙述显得可有可无,而这双重线索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当然这种学院式的分析会削弱作品给读者直接的感觉,但还原一部作品本身的内涵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以的。无论这本书在人物上还是结构上的种种缺陷,都不能否认它是本经得起一读再读的书。《莲花》满足人们对远方的想象,很多段落都是可以拿出来吟诵。因此我更愿意将它作为诗歌来读,而不是一本小说。 -
2009-09-09
搏击俱乐部的N种阅读 - [风铃草]
《恐怖组织行政指南》
《搏击俱乐部》最表面的故事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如何发展了一个地下俱乐部,并最终将其扩展成恐怖组织的故事。无疑泰勒在剧中说的话很有煽动性,导致最后整个组织在失控的边缘——他们信仰泰勒的精神而不是泰勒本身。用人油做肥皂顺便制造炸弹的小聪明也是很值得借鉴的,至少下次无聊的假期我们可以有更好玩的事情可做。后面各种大破坏计划更是让人神经亢奋,领导者的高智商不可小觑。
《搏击英雄救美童话》
好吧,我们都被骗了,这不是一个动作片也不是一个剧情片,它是一个爱情片。在原著中,主人公为什么会分裂出泰勒?泰勒说,玛拉,都是玛拉。你想要玛拉,所以你创造出我,还记得片头说的,有句老话,人们总会伤害他们所爱的人,反过来,人们也总会爱上他们伤害的人。隐藏的剧情就出来了。我总是讨厌玛拉的,她闯进了我的安抚团体,又闯进了我的房子。片子里的自白总没对玛拉有什么正面评价。但是后面泰勒救了玛拉,感就走上正轨,玛拉和我的精神折磨和感情纠葛就从此开始了。我想要泰勒,泰勒想要玛拉,玛拉想要我。片子的结尾男孩和女孩手牵手看着楼爆破更是彻底的童话结局。公主王子结合在一起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不知多少人看到这里会联想到这样一句话。但如果将剧情设置在现实生活中,搏击俱乐部会就此终止么?泰勒会真的就这么消失么?警察不会找他的麻烦么?他不会流亡海外么?这就是为什么童话的结局永远都是这样一个美好的瞬间没了下文。而原著中,泰勒是先见到玛拉,然后朝自己开了一枪,这枪没歪,他死了。泰勒和我一起消失了,我在天堂看着地球上的玛拉和组织中的成员,无限的怀念着我。这结局靠谱些,但是,也将故事的性质转变成一种彻底人生意义上的悲观主义,彻底的自由和解放意味着乌托邦的幻灭。
《都市白领失眠治疗手册》
是的,失眠,失眠,没有人会因为失眠而死但是它的可怕并不亚于死亡。失去生活的真实感,更找不到重心,生活的意义。长期沉浸在一种绝望当中,空虚,悲伤却没有真正的悲剧让我们哭泣。我比正常失眠者聪明的是,选择了别的方式治疗失眠而不是吞服那些药片。我先找到安抚团体,通过那些在经历真正悲剧的人的悲痛来唤醒自己的内心。再然后,炸掉自己的公寓,没收手提箱,彻底抛弃曾经的物质,创造另一个自己。可惜的是,他的失眠一直没好。
《一个人格分裂者的自白》
我分析了很久,无论如何,在情节上将两个人统一起来在逻辑上总很牵强。比如,泰勒忙着在全国创办分会而我却一直呆在房子里,继续做着很实质的事,他真身在哪到底?比如泰勒和我开车,他松了方向盘那段,一个人不停地自言自语,后面还有人,不会觉得奇怪么?不过我们也可以帮作者打马虎眼,理解一个疯子的逻辑本身就是疯狂的。更何况,这不是这个故事的重点。
自言自语多了会精神分裂,对自己不满了会精神分裂,当你创造出另一个人格来保护自己,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时候,什么情况会发生?
片子的结局不是真正的结局。分裂出的人格是完美的,但也是不受控制的,杀掉他只能对自己脑子开枪了。
自言自语的同志们,要小心了。
《哲学理论:在被物质奴役的当代都市如何获得人生意义》
泰勒和我的谈话以及旁白自始直至终都直接间接的指涉了这样一个生命哲学问题?我们在当代该如何获得人生意义?
泰勒的观点如下:
1、抛弃物质,当彻底的抛弃物质的时候才能获得彻底的自由。我最开始的生活,是典型的都市白领生活,不停地赚钱,然后不停地买东西,没有任何生气的生活,只能通过买家具来寻求刺激。典型的被物质奴役的生活。想想裴波街破烂的房子吧,泰勒改造我的第一条,就是抛弃所有的物质。
2、不要忘却自己作为人类本身的才能。泰勒曾经发表过一段演讲,说我们是被忘记被抛弃的一代,没有战争没有萧条,没有使命,我们的存在对世界对历史可有可无。因此我们失去了存在感。搏击,重获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本能。疼痛,证明自己的存在。城市规律的生活只会麻木内心本身的才能。泰勒说,解放它。于是有了搏击俱乐部。
3、让这个世界坏的彻底,然后让他有新的面貌。当你改造完自身,后面就轮到你改造世界了。泰勒没有革命,泰勒说,让世界彻底的坏掉,让我们觉醒。片子中反复出现了一个单词slide,滑。在洞穴中,企鹅对我说,slide。泰勒去救玛拉,玛拉从床上滑下,玛拉说床太滑了。这个动词,暗指的是,滑到底,这样,才能到达全新的境界。泰勒说,玛拉至少想坏的彻底。然后,他创造了大破坏计划,想让这个世界坏的彻底。 -
从迷笛回来,一点点从网上找出那些乐队的歌,写下下面的话,耳麦里是扭机的《镜子中》,我所怀念的,不仅仅是音乐。
去的时候,一共六个人,燕,路,小安,小崔,亚运,和我。前往南京的火车上我们聊天,杀人,好久都没有这么疯了。彼此都比较陌生,能说的东西就很多。

抵达迷笛的时候,是阴天,入口塞满了人,各种特别的装扮,歌特也好复古也好朋克也好,都是风景。从很远的地方听到了那种声音,很躁。燕带着我一点点挤进前面的人群,所有的人都举起手,摇摆,甩头。所有的乐器起来的时候,我怔了一下,小地震蔓延至每一根神经,所有人都在疯狂。那么喧嚣躁动的声音,任何耳麦都听不来的,这就是现场。是的当我们所有人的目光凝视着主唱的撕吼,如同鸿蒙崩塌瞬间的惨烈,这个世界开始不一样。所有的人在下面一起吼叫,POGO,就好像是上了发条的机器,我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总有东西被触到了的,内心的野兽听见了外面的召唤开始躁动不安,身体随着节奏晃动,所有的人互相碰撞,黄沙飞扬,我们挤出人群,鞋子和裤脚全是沙土,狂笑。扭机唱到最后一首歌,全场的人举起手一起吼,音响躁得厉害却盖不过下面的声音。

夜里所有的灯光闪耀,照亮下面黑暗中挥舞的胳膊,前排有人往里面泼水,鼓点让人兴奋,弹片疯狂的拨动吉他弦,主唱在舞台上疯狂的跳着,high到极致。最后出场的,是崔健。大屏幕上并没有放他的摄像,而是一堵红砖墙的画面。崔健的歌总让人想起革命时代的激情与理想,那种板儿蓝板儿绿的青春。当时有很多人穿海魂衫戴红领巾,不知他们是否怀念那样单纯激昂的革命岁月。他说中国摇滚是把刀子,是滚动的蛋。摇滚路漫漫,但一定会走下去。原定唱的最后一首歌《就在那一天》,叫了十二个妹妹上去跳舞,燕就在前排,一把就给推了上去,她低调的站在边上的位置,黑色的小身板在屏幕上若隐若现,后来崔健第一个把话筒给了她,让她接下去唱,我们激动坏了,在下面不停的叫,她下来的时候,重重的抱了崔健一下。那天崔健也唱翻了,原本结束了又上来唱了很多首,他离不开舞台,我们也离不开摇滚,直到凌晨一点才散场。

结束时并无睡意,沿着江大围墙瞎晃悠,想找到传说中的小吃街。深夜里所有的店铺都打烊了,我们在昏黄的路灯下还在拼命的说话,大呼小叫。回到营地才发现帐篷早就扎满了,勉强在一小块坑坑洼洼的空地上挤下了三个帐篷,洗洗刷刷,躺下时已经凌晨三点,旁边有一群人聚在一起弹吉它唱歌,很好听,他们把歌词改了,隐隐约约听见他们唱“老外,老外不明白”。那淡淡的吉他声带着我安眠。半夜醒来唱歌的人已经散去,噼噼啪啪的开始下雨。把帐外的东西收拾进来,又翻身入梦。

清晨被小安吵醒,他们的帐篷漏雨漏得厉害。更夸张的是外面的泥地和池塘底无异,一脚下去泥巴就从脚趾缝里往上冒。外面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垃圾,散乱的啤酒瓶。想了很久的对策,我顺便赖赖床,便爬起来,收拾好东西,做好撤的准备。一步一滑的走过营地,下坡路上居然站了两排警察,一个人一个人传递着把我们送下去,类似98抗洪的场景让我们感动了好久。混进江苏大学的食堂,这里的学生都很好,找他们借卡买饭都很乐意的,吃过东西,雨也差不多停了,迷笛现场仍旧是烂泥巴,到最后都放弃了洗脚的欲望。

我们穿拖鞋的缘故,小心的避开了POGO人群,那天下午照high不误。印象最深的是春秋,老牌的重金属,尤其是鼓手,刁磊,没见过那样打鼓的,疯掉了一样,他在用他的生命去敲出那些节奏,最后站在鼓架上向我们欢呼。燕拉着我去找他们要到了签名(貌似是我第一次找人要签名)。我其实听不出太多的东西,喜欢听燕和路讲,他们有自己的乐队,会告诉我xx乐队很牛逼xx就不行,这个是电子乐那个是硬壳,这个乐队的贝司和鼓手节奏完全重合在一起没有任何错误……到现在我还是听不明白,但我就是喜欢。有时候闭上眼睛,不去管周围晃动的人群,台上疯狂的乐队,我只是听,震到耳鼓发蒙的混声,可以感到那样的声音在敲击里面的墙,野兽在撕吼,它听见了同伴的声音。越燥反而越澄明。所有的能量都在释放。自由,理想,青春,存在在这一片泥泞的土地上。真实的,真切的。我在其中,所有迷笛的孩子都在其中。会有人穿着夸张的衣服,他们想脱下一样的伪装展现不一样的生命,有人穿着格瓦拉,有人扮成蝙蝠侠里的小丑,也有人穿海魂衫。围墙上早被喷满了各种涂鸦,还有各种各样的大旗在人群中招眼“爷就是摇滚”“流氓别摸我”“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办好迷笛音乐节”……有人说迷笛是乌托邦,很多人回来在网上发帖子寻找在迷笛一面之缘的朋友,或是讲述擦肩而过的爱情,我很难去概括这些那些,所以就细细讲给你听,我只想告诉你,所有回来的人,讲起迷笛的时候,已经不再单是一个音乐节那么简单的概念了。

晚上我和燕挤到了前排,POGO的人浪不时的把我们往围栏上撞,SUBS的女主唱让我虚弱,她素面朝天,听不清她唱得什么,却吼的比男人都烈,撕心裂肺的嚎叫,不停的跳,摆动,做一些玄幻的姿势,好像被催眠一般癫狂,音乐在拯救她,她叫醒沉睡的我们。SUBS,杀不死。对比起来幸福大街就是另一个极端,女主唱穿着白裙子声线很甜,歌的内容也比较小女生。晚上压轴的是AK47,应该是最爆的乐队。那种节奏很像机关枪一样不停的喷射,主唱戴着顶小圆礼帽,声音粗哑,光线是红色,好血性的风格。下面POGO的人群也进入高潮,很多人玩人浪,燕的嗓子都喊哑了,我却感觉自己已经飘摇在很遥远的地方。散场的时候,泥巴地已经完全给踩平实了。

营地已经撤了一半的帐篷,随便收拾一下就睡了,大家都很累了。清早居然是被热醒的,太阳出来了。洗洗帐篷也很快就晒干了,整好背包,晚上的火车,晚上的演出只能放弃了。主场前面的空地上又开始摆摊,卖些特别的东西。红领巾变得越来越流行。有人拿着滑板打棒球,有的人干脆铺块垫子边晒太阳边喝啤酒。不知道为什么总联想起嬉皮那种半流浪式的生活。我独自走到前排等待下午的开场。第一个是左右,几个人造型都很特别,六个人的庞大队伍,对蘑菇头印像特别深。很喜欢反光镜,比较阳光大男孩的风格,人气也很旺,音乐做得很干净。最后一个是冷酷仙境,加进了琵琶和大提琴,女主唱的声音很有民族风但不是喜欢的类型。
最后一天进场的时候手上的黑色腕带被减去总是说不清楚的舍不得。最后背包离开的时候还在想着晚上的痛仰,我从没有听过他们的歌,但是哪吒的标志足以让我觉得很对胃口。血性的摇滚总是要人疯狂一把才是。火车上十二个小时没有人说话,没有游戏,身边还有人脸上贴着迷笛的绿蝴蝶,或是裤脚沾满泥巴,一看就知道是离开迷笛的孩子,我们都没有说话。什么都逃不了散场,该睡觉了,该睡觉了。
很久都缓不过神来,我是乐感迟钝的人,回来翻出那些乐队的歌重新听。我只能告诉你我的感觉,我不懂摇滚,也不听摇滚很久了,叛逆时期迷恋的东西,但是燕打电话过来跟我说迷笛,多一张票,要不要去,我很快答应下来。听到TURDUS的时候我发短信跟他们说:这他妈的才是摇滚。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褪色的,比如音乐,比如理想,比如这生命中最美的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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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urs 极少的看到让我颤抖的影片。高中时看过了。反复看过很多遍。如今拿出来模仿发音。
很难再去说什么。最近一直困惑于影片结尾的always 与 aways 的争执。我希望是前者。不然所有的主题都会下滑。
有人问我这个影片的意义。我似乎也说不清了。只是知道大多时候,我们都没有真正生活过。大家都在生活的碎片里淹没了。没有人会追寻生存的意义。真正追寻的人,却直面死亡。每一次读里面的台词都感觉到唇齿间含着苍白的玫瑰。钢琴反复流淌。时间。扼住命运的双手时那样无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那样的脆弱,爱与被爱的联系,互相牺牲而为对方争取到幸福。
当所有的人都在那美丽的一天里醒来的时候。被莫名的宿命一般的悲伤情绪控制,生命中的这一天,就这样被凸现出来,穷尽了一生的光影 。
“为什么一定有人要死?”雷纳德问维吉妮娅
“为了对比”维吉妮娅说“为了让活着的人更加懂得珍惜生活。”
“那么谁会死?”雷纳德又问。
“诗人”维吉妮娅说“那些心怀梦想的人。”片尾:
"Dear Leonard,
"to look life in the face...
"always to look life in the face,
"and to know it for what it is.
"At last, to know it,
"to love it for what it is,
"and then...
"to put it away.
"Leonard...
"always the years between us,
"always the years...
"always... the love...
"always...
the 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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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说,没有回应。这是爱么?
爱得姿态,这样谦卑,却是那样决绝,一如费兰明高起舞的姿态 。这是爱么?
看着她,她的双眼紧闭。这是爱么?
为了她放弃自己的生活。这是爱么?
她不记得你了。这是爱么?
爱与幻觉
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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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
I'll be a virgin,I'll be a mountain - [风铃草]

最近在听的专辑。仅仅是因为喜欢它的名字。I'll be a virgin,I'll be a mountain.很好的感觉,不知道封面为什么做成了暴风。是很安静的声音。在雪山上的感觉,还是很神圣的吧。仔细想想又不对,肯定又是上山之前激动的臆想或是下山之后的胡思乱想。山上那缺氧的脑子除了累和驱策行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雪山,想想还是有想哭的冲动。
变成一座山是好的,与永远有关,与安宁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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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9
once 冬天的回忆 - [风铃草]
有些感情是不需要去拥有的
她缓缓地从街的对面走过来问他,这是你写的曲子吗?为什么不在白天弹?如此直接。我是不喜欢这种方式的。刻意做作。那个女孩对那个男孩是很有好感的,表露无遗。她开始主动找理由去接近他,追问他写这些歌给的那个女孩的故事是怎样的。好似是一见钟情的开端,那个男的合着音乐回答了,如此坦诚。
我猜中了一见钟情的开端却没有猜中那个怅然若失的结尾。男孩和女孩是不喜欢的,因为现实磨掉了他们的锐气。他们都是疲惫的,没有太多的浪漫气息。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纯粹到仅仅是感情。他们各自有着过去,有着自己的感情挫折,自己的谋生方式,完全不同的生存状态。但是音乐,当他们在乐器店里合唱一曲的时候,我便明白,有些东西,是互相触着了的,柔软的,柔软的。
现实如此残酷,他在街头卖艺,她带着女儿和母亲,没有固定工作。一直在默默承受,忍耐,不再抱怨。但是面对音乐,内心是温热的。或许是生活中快乐最大的来源。所以他会在街头仔细倾听着个抱着破吉他的男人的声音。直到有一天走上去,开始了这一段际遇,最终成为了ONCE。
男人接受她如此闯入他的生活,或许仅仅只是寂寞。联系他们的纽带,只是音乐。
他们能够互相理解的并不多,但是每当吉他弦颤动,他们便是有了默契的。他们互相把对方看作朋友,感情的事,谁也不提,或许在那样的世界里谈感情太过奢侈,更何况,道路互相是不同的。只是在公园里,她用捷克语说了那句话。他听不听懂其实并不重要。她说出来了,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男人是有才华的,他们合作,并且录音,然后他要带着他的唱片前往伦敦。追逐自己的梦想。最后的约定女孩没有出现。她去上班了。她需要忘记,需要放手。感情面对现实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坚持自己的路,她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坚强理智,所以逃避。男孩默默地离开,然后去乐器店买下了那架钢琴,他背着吉他和行李在车站,笑了,女孩回到家收到那架钢琴,坐在面前弹着弹着,露出的笑容,一模一样。
没有任何的身体接触,没有任何的诺言,没有任何的情话。只是音乐,音乐,音乐。那份感情就在这唯一的纽带上,脆弱但是干净。没有存在的证据,但是谁也不会忘了谁。这些纯粹的感情都成了回忆中美妙的合音,而这样纯粹的爱,摆脱了所有的负累,封存在音乐里不与现实触碰,所以也只能分离。用记忆去代替拥有。
他们是爱着的,互相,只是最后都变成一声叹息。
他们没有名字。因为他们是曾经。
那个女孩在公园里望着他说 noor-ho-tebbe.捷克语。我爱你。这篇评论也是冬天时候写的,很喜欢很喜欢的片子。冬天下雪的时候曾经放过《IF YOU WANT ME》给一个人听,几个月后,他忽然喜欢上了这个曲子。估计早已经忘了曾经听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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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熟悉的东西是不太好写的,比如我从来不写三毛。
但是想想我还是决定说说KEREN ANN 。迷恋了满久的女子,听了将近半年。导致最近的着装走黑白灰风格。她传达出来的气息就是这样的,沉默。然后就是黑与白。还有披肩的头发。会有极美的歌喉。
当然啦关于她的背景及详细资料我就不赘述了,关于她的音乐元素及风格对于一个乐盲来说是没有资格发表什么评论的。

我只会告诉你,民谣,很美,很安静。很符合现在的心境,某个侧面。如果睡前失眠,可以听她的吟唱。就像潜藏在水底的鱼一般。黑暗中与的鳞光闪烁出色彩。如同头发一般的色泽。
最喜欢的 是她的END OF MAY 和RIGHT HERE &RIGHT NOW 还有 在LADY &BIRD 组合当中的SUCIDE IS PAIND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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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的片子。何况背后又有了些回忆就显得更加地珍惜。
最近又重看了一遍,和不同的人。感觉还是那么美好。
虽然是关于旅行与青春热烈到只能用夏天去形容的画面,但是我看着总会莫名其妙的想起冬天的大雪。
当然这是个人问题啦。
片子的评论原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写过,今天又心血来潮把背景音乐上载了。想想我又窃取了某人的劳动成果。偷笑。
看完的时候又在花痴般的想象海南了。这码子事拖得太久。
很多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
明相的话。 一直记得。并且照做。

旅行的隐喻
不知你可曾也走在路上过。如果你走过,定能感受到这部片子所传达出来的气息似曾相识。
一辆自行车,一个背包,一把吉他,一张黝黑年轻的面庞。还有一条无尽的公路。一如某个隐喻。
看见不同的人,邂逅不同的风景。听不同地方的人讲述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思维方式。听着,微笑着。然后惊奇世界的不思议。路人的一声加油或是不理解的劝阻,都投以一个微笑。帮助路过的人,亦或有人在你困难的时候伸出温热的手心。在路上会面对最好的和最坏的一面,一如硬币的两面。看到绝美的海上晨曦,车坏的时候偏偏遇上大雨(电影里导演没有残忍的让明相沦落到如此地步,但是身边的经历确实如此)。影片很好的诠释了这些,同时充斥着台湾环岛唯美的风景画面。
影片贯穿始终的背景音乐让那些路上的风景充斥明快自由的情感。一如明相在纸上写下的,音乐是给人以听觉上的安全感。他背着一把吉他,寂寞的时候,弹弹练习曲,就会觉得安心。黑暗的海边点一盏营灯,一个人伴着潮声拨弄琴弦或许有点浪漫得过头,但是贯穿始终的乐调总让人感受到流浪的灵魂的歌唱。单纯到仅仅是流浪。吉他,口琴,手风琴的流浪歌调让人想起在路上的日子。在SAYA拍MV时出现的《利泽简 好美》,那些乐手拿着乐器在披靡的草地上走向海边,单车的剪影滑过公路,一个人旅行的过程总夹杂着那么点孤独与凄凉。伴随着他骑行而流出的《都兰古调》则更显出那些对自由的微笑。其间夹杂着那些简单的吉他曲,零碎而灵动。
影片开始时明相沿着公路骑行,吉他的柄朝向前方,目光坚定,并且微笑。后面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种场景让人会心一笑。似曾相识。但是当他停下来与人交谈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听觉是有残疾的。他不太会说话,所以会用音乐和绘画表达自己。他是阳光的,会有干净利落的微笑(还有酒窝哦)和健康黝黑的体格。对比起在老家重见的儿时玩伴我们看见一个坚强向上的灵魂,在路上他也会偶尔回忆起曾经,一直以来,他都在奔跑。当然在路上他也遇到过专业的骑行者,对比起他们的装备,他笨重的吉他和破旧的自行车显得有点傻气,但是他是单纯的,有着某些信念因此一直前行。虽然说话不太清楚,但他的干净敞开的内心让沟通并非想象中那么困难。即使是立陶宛女孩。离别时也向他打出了LOVE YOU 的手势。
其实一个人旅行并非想象中那么寂寞。一路走来,与一路的人交谈,听一路的故事,交一路的朋友。这就使影片不那么乏味。看到的有台湾年轻的一代,叛逆,激情,也有那些原住民坚守着一如既往的信仰。这些对比,通过一个旁观者的眼光去看,显得格外强烈又奇异的融合。我们看到了阳光下一个真实亲切的台湾。
《练习曲》?奇怪的名字。环岛旅行?枯燥的内容。骑一圈,又回来。看到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记住就好。面对问题时若你将它作为一个旅行的经历报以一个自嘲的笑容,一切将不再那么困难。面对那些绝美的风景时停下来看一眼,微笑,然后离开。道路一直在,绵延无尽,风是好的,路是好的,最终回到起点,一如生命。隐喻。你可曾看到他在路上的微笑显现出这些,一个人旅行莫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清晰地思考。他是清楚的,所以他完成了全部的旅行并且一直微笑。作为一个局外人抽离性的体验做了一次练习。这就是练习曲的隐喻。相信亲身经历过这样旅行的人会有更大的感触,毕竟有些东西不是你看过就能感知的。
看完这部片子的时候,我问身边一同观看的驴子,什么时候去海南?练习曲背景音乐下载:http://www.fs2you.com/files/d3d6864a-f344-11dc-baaf-0014221f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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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4
into the wild - [风铃草]
关于这个男人憋了一天我还是想说点废话,虽然有不少人认为他不负责任过于理想主义云云云云,我坚持认为他是站在我前面的那个人。至少在对自由的态度上。我的理解完全无法逾越他的境界。虽然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
由于家庭的缘故christopher一直对自由有着渴望,所以在大学毕业以后他选择抛弃了从前改头换面成为supertramp,超级流浪者,四处旅行。旅行,只是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
在一系列带有冒险及理想性质的流浪之后他决定在冬天的阿拉斯加进行荒野生存。他过了100天直至春天来临,饥饿 最终死亡。
他是微笑着的,他是有机会出去的,但是他没有。在最后的日子里他的乌托邦还是碎了的,笔记里alone 变成了lonely ,并且在书的间隙里写下幸福是需要分享的。这违背了他曾经的信仰。但是至少他朝他的理想进发并且超越了,戳破了他。他死了,我很难过,但我也知道这是他唯一的结局。最好的。
至少他死去了肉体的灵魂一直保持着高傲干净的姿势,挣脱所有的束缚,当然他也无法回头看到父母还有妹妹悲伤的眼睛。













